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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中国税法规定,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属于无形资产转让,一般情况下需要缴纳增值税。
然而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》第六条的规定,对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转让,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政策。
根据该条例,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转让可以被视为无形资产的转让,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: 1. 转让方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著作权人或者合法取得著作权的单位; 2. 转让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已经在国家版权局登记; 3. 转让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以单独形式进行转让的。
如果满足以上条件,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转让可以免征增值税。
但需要注意的是,如果转让方是个人,转让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收入将按照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进行纳税。
需要强调的是,税法规定可能会有变化,因此在具体操作中,建议咨询专业税务机构或税务部门以获取最新的政策解读和指导。